提供營養早餐。 | |
備有停車場。 | |
備有電梯。 |
匯款銀行:中華郵政 | |
代 號:700 | |
戶 名:林錦枝 | |
帳 號:0311097-0303927 | |
訂房確認後,請於2日內預付房價30%定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;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的配合。 | |
匯款轉帳完成後,請來電或加LINE告知帳號後五碼或匯款人姓名,即完成訂房手續,謝謝您。 |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各房型指定人數入住,超過約定人數,本民宿有權拒絕入住並沒收訂金。 | |
為避免服務不週,加人請預先告知,不開放參觀及接待未入住之訪客。 | |
為享受夜晚寧靜,晚上22:00後,請降低音量。 | |
屋內嚴禁轟趴、吸毒、酗酒等違法行為,若經發現一律報警處理。 | |
請勿破壞屋內物品,退房時若經發現損壞或遺失,需照價賠償。 | |
本民宿無招待寵物入住。 |
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(以當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)時,無條件退回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| |
颱風改期或取消以宜蘭當地或住客居住地的陸上颱風警報為主,以中央氣象局宣布為主。 | |
變更住宿日期請於14 日前通將可為您保留訂金三個月擇期入住,變更日期以一次為限;未於14日前通知者無法變更住宿日期,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依據消保會規定)。 | |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依據消保會規定) | |
A.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 |
B.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 |
C.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 |
D.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 |
E.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 |
F.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 |
G.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